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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安鸿鑫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

来源:中国平安 作者:佚名 时间:2008-06-18 Tag:终身寿险   分红型   点击:

平安鸿鑫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的产品特点

  • 多倍给付  让您在最需要保障时多一份安心
  • 终身保障      尽现保险真谛
  • 享受分红      额外惊喜
  • 减额交清  免除您的交费压力
  • 保单贷款      方便您调剂资金
  • 自动垫交      舒缓人生困境
  • 七种交费期限    任您灵活选择
  • 生命尊严提前给付    尽显人性关爱
  • 享受可转换年金权益  方便您灵活运用资金
  • 可以附加7级34项意外残疾保障

    平安鸿鑫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投保示例

    20岁男性,投保《平安鸿鑫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》, 20年交费,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,交费期内附加基本保险金额10万元的《平安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》。


    平安鸿鑫终身寿险(分红型,2004)投保示例

     保费支出:年交保费3980元。

     基本保险利益:

    1. 1、身故保障:
      被保险人于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疾病身故,领取13920元,主险合同终止;
      被保险人于25岁的保单周年日前,因意外或主险合同生效日起1年后因疾病身故,领取10万元,主险合同终止;
      被保险人于25岁的保单周年日至55岁的保单周年日之间身故,领取30万元,主险合同终止;
      被保险人于55岁的保单周年日后身故,领取10万元,主险合同终止。

     附加保险利益:

    1. 1、意外残疾保险金:交费期内,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造成残疾,领取残疾保险金。

     分红:

    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,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。分红是不确定的,若我们确定有红利分配,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(附加保险利益不参加分红)。


    平安公司声明:以上举例仅为理解条款所用,并不代表本产品实际分红及生存金累积生息情况,实际分红情况以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为准,实际生存金累积生息利率由本公司确定,特提醒客户注意。

     声明:本站险种介绍仅供参考不做法律依据,具体内容以中国平安保险条款为准。


     预咨询和购买该产品请联系保险顾问欧阳小梅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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